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工商学院龙口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项审【2025】34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山东工商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工商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滨海旅游度假区,南邻锦园路,西邻金沙路,北邻金沙路及锦绣路,东邻福海路。
2.2建设规模:一期总建筑面积145450平方米,包含教室14500平方米、实验实习用房31500平方米、室内体育用房14740平方米、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6350平方米、学生宿舍57750平方米、食堂6250平方米、单身教工宿舍4400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996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道路、铺装、绿化、室外管网、运动场等室外工程;以上最终以规划审批为准。
2.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5招标范围:完成山东工商学院龙口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整体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所有专项设计、概算编制)和相关报批、审查工作,即完成龙口校区一期13个单体及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铺装、绿化、室外管网、大型土石方场平、挡土墙等室外工程)设计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消防、智能化、景观、幕墙、市政配套、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专业设计及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配电、燃气、自来水、热力等配套设计内容)。如设计方案变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需根据变更后的方案进行调整。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投资额:总投资额99579万元,本项目龙口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概算)预算为1169.90万元。
2.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部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资格审查中“社保信息”上传拟组建项目部成员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查询网址、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3.3财务要求:/;
3.4业绩要求:/;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使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牵头人负责项目全面协调;(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职责分工及合同占比或金额。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烟台市财政局等局机关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采【2023】12号文要求、财政部发布的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不低于45%的合同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采用以下方式实施达到以上比例要求:方式一:投标人将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达到相应比例;方式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且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确定企业类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时同时下载保证金缴纳账号,并妥善保存“保证金虚拟账号凭证”。具体操作详见“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烟台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3.2版)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未办理CA的投标人,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3。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2日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第1开标室。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ggzyjy.yantai.gov.cn/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5.4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工商学院学校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7.其他
7.1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5-6788611、0535-6788613。
7.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3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相关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28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省内远程异地评标。
7.4根据烟建建管【2023】2号关于《烟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导则(修订)》的通知,本项目采购“评定分离”的定标方法。
7.5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35-6902817;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鲁政君,电话:0535-6655998。
7.6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人:李科长,电话:0535-8541356,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
7.7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风险,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暂停或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工商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地址:烟台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邮编:264003 邮编:264003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人:鲁政君、张晓菁
电话:0535-6902817 电话:0535-665599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thzhaobiao@126.com
监督部门:龙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方式:0535-8541356
本公告同期发布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http://ggzyjy.yantai.gov.cn/jyxx/003001/003001003/20250929/de571cc7-008d-473a-9b2e-cf071d576afe.html
山东工商学院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