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两年免费保修服务,质保期内除采购单位或使用方人为因素损坏外,工程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全部由供应商免费维修。在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应于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并于3日内维修完毕;如供应商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维修,则由采购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若质保金余额不足以支付全部维修费用,则采购单位有权就不足部分要求供应商赔偿。要求遵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6)及相应有关国家现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按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